关于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受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76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69%)事宜,本公司于今日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沪一中执字第364号、196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2005司冻394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该股权经司法划转过户于宝群实业。宝群实业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