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屯河”)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760万股转让给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目前正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宝群实业近日向新疆屯河之托管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提议,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迁往浙江省杭州市。经中国华融认可后,新疆屯河日前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要求公司迁址的提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提出的要求公司迁址的提案,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迁往浙江省杭州市。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关于迁址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曾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迁往新疆维吾尔自冶区乌鲁木齐市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随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因大股东方面原因被迫终止而最终未能实施,造成上述迁址事项随之放弃。为此,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修改上述事项所涉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注册地址现仍为北京市。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