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1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6位股东,代表股份数1001286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62.46%。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德隆”)、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三维”)分别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河集团”)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股东屯河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他有表决权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为525286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2.77%。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受让新疆德隆持有的新疆伊犁天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4.5455%的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525286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屯河集团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受让新疆三维持有的新疆伊犁天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5.4545%的股权》。
    赞成票525286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屯河集团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琚向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