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中燕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燕集团”)欠款纠纷一案,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二中院裁定冻结了中燕实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二中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分别作出(2002)二中民初字第4198号民事判决书和(2003)高民终字第00024号民事判决书(详见2002年10月8日和2003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日前本公司接到北京嘉禾拍卖有限公司的通知称,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03年12月19日14:30分对中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内大街6号马哥孛罗酒店宴会厅。届时本公司将及时与北京嘉禾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披露有关拍卖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