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诉第二大股东北京中燕实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燕实业集团”)欠款纠纷一案,根据公司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裁定冻结中燕实业集团持有的我公司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由于目前冻结期限已到而本案尚未执行完毕,二中院再次通知续冻中燕实业集团持有的我公司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冻结期限为半年,自2003年10月15至2004年4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