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提交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已披露)。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资产重组方案的修改或终止尚未做出决定。
    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