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2003年1月23日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提交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详见2003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