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2月18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屯河华美达大酒店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人,实到会监事4人,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刘成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
    二、审议了″关于受让新疆德隆持有的天一实业出资额的议案″,讨论了公司与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月21日签署的关于将新疆德隆持有的新疆伊犁天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4.5455%出资额转让给我公司的协议
    三、审议了″关于受让新疆三维持有的天一实业出资额的议案″,讨论了公司与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月21日签署的关于将新疆三维持有的新疆伊犁天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5.4545%的出资额转让给我公司的协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本次受让出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认为关联董事在行使表决权时坚持了三公原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燕股份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