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持有湖南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法人股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该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将其 持有的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750 万股协议转让给了中经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5元/股。 这样, 中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7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 公司股份。根据《股票发行及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
    
湖南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