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7日在广州市中信广场3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三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何雪梅授权刘作超、马辉授权许梦阳、刘韧授权欧阳述安),公司监事会2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刘作超主持。
    会议审议和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交叉担保期暂定一年,起始日为本协议签定日;(2)协议仅适应于双方在银行贷款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担保时,按对等原则,银行核定担保额为准,担保的方式,在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一般保证,担保的实施采用每笔一签方式,依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3)借款方应按银行贷款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并按时归还,如需展期应提前15天通知担保方,未经担保方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担保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借款方应将担保合同返还给担保方,并将借款合同提供给担保方,同时为加强担保方的相互了解,借款方应提供贷款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5)双方各自与银行签定的具体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事项均不得违背本协议中约定的原则和条件。(6)协议书待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后起生效。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