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999年年度因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2.1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00年4月26日起实施了特别处理。经深圳华鹏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2000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公司2000年年度实 现净利润944.12万元,每股收益0.14元,每股净资产1.89元,高于每股面值,本公 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因素已经消除,经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01年 3月19日起,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 金荔”更名为“金 荔科技”,同时公司股票交易每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1年3月16 日停牌 一天。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