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5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5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暨恢复上市审核意见函》,按照该《意见函》的要求,公司正积极准备,齐备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期限。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