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05年年报,公司于2006年6月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决定自2006年6月6日起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