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诉广东金荔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的申请,将广东金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477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6%)予以司法质押续冻,将续冻期限延长至2006年11月9日。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