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24 日在 衡阳市江东飞龙大市场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总股本5080万股,到会股东 239 人,代表公司股份2854.44万股,占总股份的56.2%,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7年财务预算方案;
    四、根据公司发起人股东──衡阳市供销社(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2 %) 提议,审议批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6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538. 18 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3.82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76.91万元,未分配 利润为1307.45万元,加上1996年以前未分配利润1561.81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2869.26万元。1996年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3股,剩余部分 1345.26万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下年度分配。 此分配方案须报上级证券管理部门 批准,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五、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报告;
    六、同意改选董事会、监事会。新的董事会成员由尹书龙、陈和泉、阴秀生、 李飞、宋凯荣、彭万国、黄德忠等7人组成,监事会由罗亚宁、王军、张顺元组成。
    以上决议经衡阳市公证处依法公证,合法有效。
    附:新当选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衡阳市飞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