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三起重大诉讼事件,其主要情况为:
    1、公司于2004年5月28日为广州博澳医疗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广东国际大厦支行贷款29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自然人衣淮利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广州博澳医疗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银行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博澳医疗电子发展有限公司返还银行本金2990万元,承担相应的贷款利息461310.89元,合计30361310.89元,同时要求我公司和自然人衣淮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2005年8月11日开庭进行审理。
    2、公司于1999年至今累计在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贷款29400万元,均由广东金荔集团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目前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已就其中的2300万元和利息1888929.25元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我公司和广东金荔集团公司自觉履行余下的261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义务和保证义务。目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2005年7月12日开庭进行审理。
    3、公司于近日收到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武汉环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就我公司于2003年至2004年累计向其借款2018万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及相关利息。武汉环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曾就我公司为武汉全库投资有限公司贷款3000万元提供过反担保。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于2005年7月20日开庭进行审理。
    我公司将就上述事件积极进行应诉,有关案件的判决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目前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金额为12008万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