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预计不能按期(2005年4月30日前)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如未按期披露2004年度定期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自5月8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定期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期满后次日复牌。自复牌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自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定期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对本公司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
    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公司仍未披露定期报告的,在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