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 年10 月20 日,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徽合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分别刊登在2005年10 月21 日、2005 年10 月25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 年10 月20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 比例 (+、-) 持股数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 一、有限售条 股 165,624,000 53.96% -36,745,924 件的流通股 128,878,076 41.99% 安徽叉车集团 安徽叉车集 公司 165,624,000 53.96% -36,745,924 团公司 128,878,076 41.99% 二、已上市流通 二、无限售条 股 141,330,477 46.04% +36,745,924 件的流通股 178,076,401 58.01% 三、总股本 306,954,477 100.00% 三、总股本 306,954,477 100.00%
    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
    1、安徽叉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安叉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2、安叉集团补充承诺事项:
    (1)承诺将在安徽合力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 年和2006 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承诺安徽合力在会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前提下,2005 年比2004 年以及2006 年比2005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5%。
    如果上述两项补充承诺不能同时满足,则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安叉集团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在原禁售期限二十四个月的基础上再延长禁售期限二十四个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