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16 日在芜湖市铁山 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2人,所持股份747556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66.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刘汉生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74755634股, 占出 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74755634股, 占 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七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同意股数74755634股, 占出 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意股数74755634股, 占出席 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997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294715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的比 例提取法定公积金5294715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5294715元,按10%的 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529471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2041624元, 本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70104631元。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讨论规定,拟以公司配股 后的总股本1130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1股,共计送1130.35万元, 送股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7801131元结转下期分配。
    1997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3889606元,拟以配股后的总股本113030.5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5651.75万元,转增后的资本公积 金尚余87372106元。(同意股数7475563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六、 审议通过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定的公司章程, ( 同意股数 74755634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合肥市公证处公证,会议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