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上午在 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0人,所持股份1105063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4.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汉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独立董事选举表决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方 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110506382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110506382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光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10506882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钟高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11050310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决定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2.8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同意股数110503182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32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王良其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