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在海口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经讨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对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的情况说明。
    三、审议通过2002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资产债务重组方案。关于公司本次资产债务重组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重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的实施将彻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2、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洋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产业投资公司等各方与公司之间有关债权债务处理的系列关联交易大幅削减了公司债务,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山一生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等向公司赠与重大资产的关联交易使公司重新确立新的主营业务。以上债务及资产的系列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现任股东及潜在大股东对公司重组的全力支持,有效保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