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意见函》, 要求公司补 充提供有关材料。根据该函的要求,公司正在准备相关补充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 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审核期限。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依法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