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就应收大股东及关联方款项事 宜公告如下:
    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未经审计)显示, 应收大股东及关联方款项包括:应收 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12,839,639.00元。
    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欠款发生时间为1994年,形成原因为 公司代其支付借款本息。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因项目投资失误及管理不善等原因 经营全面停顿多年,基本丧失还款能力。但该公司尚有部分权益涉讼正在审理中,如 能胜诉,该公司愿以收回权益偿还对公司负债。公司将密切关注亚太诉讼案件进度, 争取早日收回欠款。
    截止2001年12月31日,除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欠公司应收款12,839,639.00元 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大股东及关联方应收款项。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