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2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 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为,《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 真实反映了公司本 报告期状况。公司董事对《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和表决过程符合《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及经理班子在履行职务中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国家、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