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议于1997年4月19 日在海口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裁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35276278.24元,净利润34915633.26元,提取10% 法定 公积金计3491563.33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3491563.33元,提取46.1%任意公积 金计16082962.60元,当年度分配预案为:按1996年12月31日股本计算,每10 股送 红股1.2股(按1997年2月24日送股后股本计算为每10股送1股)。 该分配预案已报 证管办,尚未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注销海南华侨城开发有限公司议案及公司近期经营工作计划。
    四、决定于1997年5月25日上午8:30在海口召开五届一次股东大会,大会具体 事项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其他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1997年5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三)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5月22日-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 00-17:00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外地股 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国贸新村四号楼802室
    邮编:570125
    电话:0898-6767644
    传真:0898-6767421
    联系人:张小立
    (四)、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