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7年05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并以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详见2007年06月0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不确定该事项是否能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行政许可。同时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