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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项目:公司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2007-04-17 打印

    上市公司: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华侨

    股票代码:600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柳州市柳南区荣兴大厦5层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荣兴大厦5层

    联系电话:0772-3811668

    签署日期: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华侨")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琼华侨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五、本次权益变动将于本报告书所述之琼华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进行。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正和 指 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利嘉 指 利嘉国际有限公司

    北方发展 指 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S*ST华侨/琼华侨 指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于2007年3月6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指 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在《股份转让协议》基础上于2007年4月13日签订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荣兴大厦5层

    注册资本: 4380万美元(肆千叁佰捌拾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游祖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企独桂总副字第003610号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外商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以普通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

    经营期限:长期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4500004511

    组织机构代码:74206969-9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 450200742069699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 450204742069699

    股东名称:香港利嘉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南区荣兴大厦5层

    邮编:545004

    联系电话:0772-3811668

    公司控股股东利嘉国际有限公司是由陈隆基先生和王华玉女士于1991年11月28日在香港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股本100万股,陈隆基先生持股999999股,王华玉女士持股1股,公司住址为香港北角和富道33号和富中心第七座25楼B座。

    二、信息披露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简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职务

    游祖雄 男 350102196310040338 中国 柳州 否 董事长

    张清 男 H0780039200 中国(香港) 柳州 否 董事

    林宇 男 350481771029101 中国 柳州 否 董事

    梅伟 男 450203620928033 中国 柳州 否 总经理

    张弼弘 男 110108196404145732 中国 柳州 否 行政总监

    邢有海 男 35010319750726191X 中国 柳州 否 财务总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琼华侨股份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自身主要优质资产注入琼华侨,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更快更好地发展。同时,通过向琼华侨注入优质资产改善琼华侨财务状况,实现琼华侨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提供良好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注入琼华侨,保证琼华侨在该资产置入后18个月的净资产年平均收益率达到5%以上。,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7年3月6日,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就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协商后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北方发展将其持有的琼华侨6,230.40万股社会法人股中的3,230.4万股转让给广西正和,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000万元,广西正和可以指定其股份的实际受让人。根据协议约定,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西正和已支付款项3500万元。

    2007年4月13日,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协商一致,就《股份转让协议》未尽事宜及有关事项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将拟转让的股份变更为1615.2万股,转让价款为3500万元;双方约定广西正和为股权转让的实际受让人,双方同时确认,广西正和已完成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如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广西正和将持有琼华侨股份1615.2万股,占琼华侨总股本的7.74%。

    二、附加条件和其他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双方拟对琼华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北方发展受让琼华侨全部资产并承接琼华侨全部负债;广西正和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注入琼华侨,保证琼华侨在该资产置入后18个月的净资产年平均收益率达到5%以上。

    同时,双方约定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办理将于琼华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进行。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琼华侨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07年4月1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广西正和与北方发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四)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份受让的决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8楼

    股票简称 S*ST华侨 股票代码 600759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柳州市柳南区荣兴大厦5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615.2万股 变动比例: 7.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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