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方发展")所持股份6230.4万股中的4430.4万股质押给福州民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06年6月26日至2007年6月25日。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上述质押的4430.4万股于2007年3月2日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