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 年12 月29日发布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未就本次股改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决定延期公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正积极与各股东单位协调沟通,力促股东之间能就股改方案达成一致,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前,公司股票将一直停牌。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