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困难,为增加公司现金流,我公司与海南联众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联众创业”,非本公司关联方)经过协商,以人民币60万元和联众创业达成债权债务和解,帐面债权标的为人民币474万元。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