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股票价格自200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二、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及第一大股东,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债务负担依然沉重,重大担保事项至今仍未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