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3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报》刊登北京金懋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称将于2003年12月8日上午8:30分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五楼5016会议室拍卖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584万股。经了解:
    1、上述拍卖公告所指法人股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9%。
    2、上述法人股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贷款纠纷一案中冻结的标的。
    3、本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法人股的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