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6969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41%,公司3名董事,1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公告于200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由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请求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增加修改《公司章程》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监事会提出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构成对公司已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变更并增加了新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上述新的提案并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会议由孙小钢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采用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62304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3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39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61%,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2002年度公司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62304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39%,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39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61%,通过了关于对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的说明。
    六、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用2002年末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392,985,576.81元弥补未分配利润-392,985,576.81元。
    七、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关于处置金侨大厦项目的议案。
    八、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关于关闭子公司的议案。
    九、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十、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王跃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房亚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王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张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蔡燕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杨豫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郑钟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任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王光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1、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张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以69696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选举涂洪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李美兰女士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张信、涂洪标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项晨枫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其见证结论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新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