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2002年11月28日,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就本公司受让海南新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方:海南新产业投资公司
    受让方:本公司
    转让数量:4646.4万股
    占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总股本比例:22.28%
    以上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2年11月29日办理完毕。
    2002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就本公司受让海南物业投资公司持有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事宜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方:海南物业投资公司
    受让方:本公司
    转让数量:1584万股
    占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总股本比例:7.6%
    以上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2年12月12日办理完毕。
    目前,本公司共持有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6230.4万股,占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88%,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