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简称:辽建集团)为解决双方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经协商达成偿债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辽建集团同意由该公司替本公司偿还在本公司帐上所欠银行的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共9,543.6万元,以此抵冲辽建集团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
    2、本公司2002年12月起诉辽建集团偿还欠款一案以及辽建集团2003年3月反诉本公司欠款一案涉及的有关债务,在本次双方解决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中已经得到解决,因此,双方均同意对各自提起要求偿还欠款的诉讼案予以撤诉。
    特此公告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