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人共1人,代表股份4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8%,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崔秀山获赞成票4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
    赵景德获赞成票4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
    王秀丽获赞成票4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
    管金文获赞成票4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
    2、通过了增补监事的议案。
    潘万梁获赞成票4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100%;
    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为本次会议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附:新当选的董事、监事简历详见2002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