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于2002年8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陈尔愈、林勇分别授权其他委托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成立“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议案。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