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陈尔愈委托董事楼毅东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责改字[2002]6号)《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172,659,255.28元计提坏帐准备。根据辽建集团目前财务、资产状况,公司应计提辽建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可能形成坏帐的金额为5,873万元。
    本次计提调整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2001年年报补充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