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获悉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要求偿还450万美元一案,因两公司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基础上,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已于2005年7月21日依照《执行和解协议》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申请人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该公司与本公司及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并向法院申请终结对本案的执行。鉴于上述情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本公司该院(2000)二中执字第1357号案件终结执行,本公司不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