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王志强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名,代表股份6,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其中有效表决股份2,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占参会股份的36.9%。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有关联的股东实行了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之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并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获赞成票2,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获赞成票2,23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对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审核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合法有效。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