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大道2601号上海双拥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282,131,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72,144,227股的59.75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经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参股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项表决,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江苏新雅鹿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其他与本议案无利害关系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为239,608,693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39,607,993股,反对股份600股,弃权股份100股。大会以239,607,993股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与本议案无利害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9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项表决,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其他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为92,004,493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92,003,793股,反对股份600股,弃权股份100股。大会以92,003,793股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9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82,123,893股,反对股份600股,弃权股份7,100股。大会以282,123,893股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7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82,130,893股,反对股份600股,弃权股份100股。大会以282,130,893股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97%。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提名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82,130,893股,反对股份600股,弃权股份100股。大会以282,130,893股同意通过本说明,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97%。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