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3年3月10日,本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贸发")在上海签订了《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华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合资经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均出资现金人民币25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占新公司的投资比例各为50%。
    国贸发虽系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其实质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3.16条的规定,本公司与国贸发设立新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同时按照第7.4.9条的规定,国贸发的对外投资行为可视为本公司之行为。
    2003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公司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报告》。该投资事项所涉及的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上海华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泰谷路169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23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代理区内企业进出口及区内仓储、运输及商业性简单加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为本公司和国贸发。新公司全称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和国贸发各以自有资金250万元出资,各占新公司的投资比例为5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资合同》约定新公司全称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和国贸发各以现金资产250万元出资,各占新公司的投资比例为50%;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十年,自公司取得营业执照起至2053年3月止;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新公司,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对外贸易的发展形势,理顺外贸体制,发展壮大外贸专业队伍,推动外贸进出口业务上规模、上水平、多出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资经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
    3、关于设立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公司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互为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与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为担保的合作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2108室,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仟柒佰柒拾玖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俊国,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截止2002年年底,该公司总资产54549万元,股东权益7504万元,2002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974万元,净利润10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与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互保协议,互为担保的短期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有效期为互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贰年,担保期限为壹年以内(含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因此,董事会同意与其签署互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3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887万元、美元200万元,没有逾期担保发生。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纺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002年度财务报表。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