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12月18日起开始停牌。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