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于2005年5月12日在上海市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代表股份232,65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331,744,227股的70.13%,占公司总股本472,144,227股的49.2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学明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经审议并逐项表决,与会全体股东对全部议案均投票表示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三届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三届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4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四、通过《关于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五、通过《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4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共实现净利润30,714,534.7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121,557.76元。母公司按净利润10%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各2,912,155.78元。子公司按5-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共18,534,605.36元,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下属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奖励基金1,592,976.95元。
    200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0,586,952.4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40,969.42元。母公司200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97,246.2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7,359,733.30元。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计提15,000,000.00元任意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尚余102,359,733.3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尚余2,340,969.4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改授权董事会部分职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1、同意钱锋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徐大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