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2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大道2601号上海双拥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273,54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472,144,227股的57.93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经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源(加拿大)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的议案》
    本项表决,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其他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为83,417,031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3,416,027股,反对股份1,004股,弃权股份0股。大会以83,416,027股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88%。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1、同意周郑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73,544,131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大会以273,544,131股同意周郑生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2、同意杜淑明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73,544,131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大会以273,544,131股同意杜淑明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3、选举周卫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73,544,131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大会以273,544,131股同意周卫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100%。
    4、选举孙伯鸿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73,543,127股,反对股份1,004股,弃权股份0股。大会以273,543,127股同意孙伯鸿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的99.9997%。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