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8日上午 9时在泰安市泰山索道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0人, 代表公司股份62,404,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6%,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本次大会, 泰安市公证处对 本次大会进行了公证,大会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份62,404,803股,占到会 股东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份62,404,803股,占到会 股东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62, 404,803股,占到会股东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利润 总额为35,685,928.31元。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5,237,389.25元,净利润30,448,539. 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公积 金3,044,853.91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1,522,426.95元,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47,372,373.98元(含1996年未分配利润21,491,115.78元)。公司拟以1997 年度总股本110,14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分 配利润22,029,440.00,剩余25,342,933.9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派现具体实施办法 和时间另行公告。
    同意股份58,241,124股,占到会股东股份的93.33%。
    不同意股份4,163,679股,占到会股东股份的6.6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董事会每一会计年度内有权决定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末净资产总额的10%以内(含10%)的单项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股份62,404,803股,占到会股东股份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62,404,803股,占到会股东股份的100%。
    以上决议已经泰安市公证处公证,全部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