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01 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公司通过协议方式购买浪潮齐鲁软 件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公司″)下属的办公自动化研究所全部经营性资 产及相关负债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决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我们对上述行为作出以下申明:
    一、对本次购买浪潮公司办公自动化研究所议案的表决, 我们全体董事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购买浪潮公司办公自动化研究所全部经营性资产方案的制定, 严格遵 守″三公″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购买浪潮公司办公自动化研究所全部经营性资产, 有利于公司扩大经 营领域,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能够提高核心竞争能 力,壮大产业规模。
    
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孙丕恕、张磊、杜群利、王柏华、丁兆迎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