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产权函[2006]88 号《关于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