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本公司于2000年12月17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 ,本公司与出售资产相关的负债金额共计77062213.89元, 其中已取得债权人同意转 移给泰安市泰山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共计75068243.54元,已清偿的债务金 额共计1519765.72元,尚有474204.63元的债务未取得相应债权人的同意。对于尚未 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泰安市泰山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对相 应债权人的债权作出了充分保护。
    
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