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柏华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传真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浪潮(香港)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关联采购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浪潮(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最终控制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从事IT产品的分销、采购及转售。2004年上半年,公司因业务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与浪潮(香港)电子有限公司发生了部分关联采购计算机配件及应用产品的行为,经核实,公司与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2,514,998.02元,已达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标准。为明确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发展开拓公司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经理层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最近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额度内(累计)向浪潮(香港)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分货物,双方交易定价按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9日